![]() |
Large Medium Small |
三、工作安排
專項行動從2005年1月開始,到2005年12月底結束,分五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查處侵犯食品、藥品商標案件專項整治行動階段(2005年1月至2005年3月)
各地要結合維護“兩節”市場安全穩定的階段性工作要求,關注城市社區、城鄉結合部特別是農村市場等重點區域,加強對各類食品批發市場、超市、集貿市場等重點市場的檢查,重點對發生在糧、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產品、飲料、酒和藥品等商品上的商標侵權假冒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第二階段:查處侵犯涉農商標案件專項整治行動階段(2005年4月至2005年6月)
各地要結合“紅盾護農”行動,重點查處發生在種子、農藥、化肥、農膜、農用機械等商品上的商標侵權假冒案件,整頓規范農資市場,為廣大農民創造良好的生產環境。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將在第二階段結束前,召開查處商標侵權假冒案件的現場交流會,促進各地辦案工作的開展。
第三階段:查處以企業名稱侵犯馳名商標權益案件專項整治行動階段(2005年7月至2005年8月)
針對當前一些企業以他人馳名商標作為自己的企業名稱中的字號登記、使用,給他人馳名商標權益造成損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各地應依照《商標法實施條例》和《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1、各地商標管理部門和企業名稱登記主管部門要共同開展一次調查,摸清企業名稱與馳名商標、商標與高知名度字號之間相互沖突的實際狀況,并及時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企業注冊局和外商投資企業注冊局。
2、對投訴案件,凡符合《商標法實施條例》和《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的,要依法糾正,及時查處;經核查,雖未投訴但確實與已認定的馳名商標發生沖突的,要認真研究,分別情況進行處理。
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和企業注冊局、外商投資企業注冊局將在9月上旬召開研討會,深入探討解決企業名稱與馳名商標、商標與高知名度字號之間相互沖突問題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