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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任務
(一)以保護馳名商標、涉外商標、食品(特別是兒童食品)商標和藥品商標為重點,加大執法力度,繼續深入開展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行動
1、集中查處侵犯馳名商標、涉外商標、食品(特別是兒童食品)商標和藥品商標的案件。
2、強化馳名商標行政保護,在商標異議裁定、商標爭議裁定和商標案件查處中依法認定和保護馳名商標。
3、加大對涉外商標的保護力度,樹立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良好形象。
4、嚴厲打擊非法印制和銷售侵權假冒商標標識的行為。
5、切實加強對奧運會標志、世博會標志的行政保護工作。
(二)加大對涉農商標的保護力度
1、各地要加強對農資市場監管,加大對涉農商標(特別是種子、化肥、農藥、農機具商標等)的保護力度,嚴厲打擊不法商販利用商標侵權形式坑農害農行為。
2、認真做好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的審查工作,加強調研,加快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商標的審查進度。
3、加大對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的保護力度,依法嚴厲打擊侵犯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權利的行為。
4、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農業部《關于加強農產品地理標志保護與商標注冊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強與農業主管部門的聯系、溝通和協作,建立有效的協調機制,合力推進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的注冊和保護工作。
5、結合我國的具體國情,深入研究地理標志保護的國際規則,在多邊和雙邊工作中切實維護我國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