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力量要專職化
要有效落實新的戒毒制度,很重要的一條就是建立戒毒人員社會監控、幫教機制,落實社區戒毒力量和幫教措施。
據了解,目前,上海、甘肅、浙江以及江蘇無錫、福建廈門、云南昆明等地對社區戒毒工作開展了試點。他們將監督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的責任切實落實到城市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堅持聘用專職力量與發展志愿者隊伍相結合的方式,大力發展社區戒毒工作力量,取得了一些成績。但絕大多數地區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的工作基礎比較薄弱,還沒有建立專門的機構和工作隊伍。
根據現實情況,戒毒條例明確要求,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工作需要成立社區戒毒工作領導小組,配備社區戒毒專職工作人員,制定社區戒毒工作計劃,落實社區戒毒措施;社區戒毒專職工作人員、社區民警、社區醫務人員、社區戒毒人員的家庭成員以及禁毒志愿者共同組成社區戒毒工作小組具體實施社區戒毒。
“關于戒毒力量專職化的規定也是條例的一個亮點。”李文君表示,只有從立法層面予以保障,才能更好地推動這項工作開展,從而更有效地幫助戒毒人員戒除毒癮融入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