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記者從浙江省工商局獲悉,該局近日出臺新政,明確浙商回歸項目將在準入門檻、跟蹤服務、組建集團、投資形式、品牌保護、金融支持、發展空間等方面獲得政策保障,以吸引浙商回歸。
鼓勵浙商回歸、引進重大項目企業、組建集團,浙江工商放寬集團公司登記限制條件。母公司注冊資本從5000萬元放寬到3000萬元,子公司數量從5個放寬到3個,母、子公司合并注冊資本從1億元放寬到6000萬元。
為此,該還將落實全程指導員跟蹤聯系服務浙商創業創新重大項目,實行“一門受理、限時辦結、全程指導、優質服務”,積極幫助項目落地和達效。
在浙商資本對接實體經濟方面,支持發展股權投資、融資租賃、資本管理、金融服務外包等新型資本投資與管理企業。允許規模大、聲譽好的企業使用“浙商”作為商號,提升浙商品牌知名度。海域使用權出資公司政策從舟山擴大到激蕩全省,盤活要素資源,支持海洋經濟發展。
為扶持回歸浙商品牌,浙江工商將大力扶持和推薦回歸浙商申報馳名商標。比如省著名商標要求商標連續使用滿三年,回歸浙商的商標在省內和省外的使用時間可以連續計算;再如外省授予的省級高新技術企業或專利示范企業可以享受浙江省同等待遇,年銷售額指標從1億元放寬到5000萬元。
同時,浙江工商還將重點保護回歸的馳名商標、省(含外省)著名商標企業,其品牌權利受到侵害的,將予以重點督查辦理。(記者 童靜宜 實習生 胡豐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