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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上午,那曲地區(qū)召開地直單位黨委(黨組)書記集體約談會。會上,那曲地委組織部、地區(qū)財政局等地直有關部門負責人就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進行了匯報。
自治區(qū)政協(xié)副主席、那曲地委書記高揚出席并講話。
會議指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是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的重要部署,是黨章賦予各級黨委的重要職責,是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重要舉措。
會議要求,一要增強責任意識,當好黨風廉政建設的“明白人”。二要落實第一責任,當好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人”。要履行好統(tǒng)籌推進的責任和宣傳教育的責任,要履行好監(jiān)督問責等責任。三要發(fā)揮表率作用,當好黨風廉政建設的“帶頭人”。要在當好明白人、當好帶頭人、當好局中人上做表率。
會議指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是各級黨委(黨組)的重大政治責任,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動統(tǒng)一到中央、區(qū)黨委的決策部署上來,推動那曲地區(qū)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不斷取得新成效,為“六個新那曲”建設提供堅強保證。(記者索朗瓊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