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中招生計劃錄取結果須公示
據新華社電根據教育部10日發布的關于做好2013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生計劃的20%(不含擇校生),學校招生計劃和錄取結果等須向社會公示。
通知指出,嚴禁公辦普通高中超出核定計劃、違反規定跨區域、以民辦學校名義招生。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招生管理,對于違規招生行為要及時糾正,對于情節嚴重的要嚴肅查處。
通知強調各地要把發展中等職業教育作為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重點,原則上要按50%的比例引導應屆初中畢業生向中等職業學校分流。
通知還要求保障符合規定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公平接受高中階段教育。(記者 王璐 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