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生大規模召回兒童藥品被訴 欲以2290萬美元和解]
[葛蘭素史克四高管被抓 一人涉嫌接受性賄賂]" />
限低價“推波助瀾” 高回扣“火上澆油”
參與強生案審判的法院工作人員介紹,北京銳邦涌和科貿有限公司是強生公司醫用縫線、吻合器等醫療器械的經銷商。但在2008年的經銷合同中,強生卻約定銳邦不得以低于規定的價格銷售產品,在發現銳邦“違反規定私自低價”后,強生公司取消其在部分醫院經銷權,最后還停止供貨。
“這種限制經銷商轉售價格行為,導致了產品價格被人為推高,生產商將高價的利潤‘收入囊中’?!睂ν饨洕Q易大學教授龔炯說。
壟斷,固然是企業追逐高利潤的結果。然而業內人士透露,還有一些企業定出高價,是為了消化背后商業賄賂的“黑色成本”。
一位曾經擔任醫療器械合資公司總經理的業內人士說,產品定價高,醫院、科室、醫務人員獲得的回扣也高,推薦產品的積極性大,銷量也能保證。
姚志修舉例說,回扣比例基本都差不多,但進口產品單價高,回扣自然更加豐厚。假設一個進口人工關節價格3萬元,回扣可能六七千元;而國產的價格1.5萬元,回扣就只有三千元左右。
從近幾年曝光的案件中,這種現象便可見一斑:一臺美國品牌的彩色血流圖成像系統以98萬元的價格賣給醫院,而送給院長的回扣就達10萬元;一臺韓國產的三維多功能彩色多普勒超聲診斷儀賣給醫院價格是160多萬元,而送給院長的“好處費”高達30萬元;一個合資的心臟固定器市價2萬元,醫生回扣就有3800元。各種“好處費”,最終由患者“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