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對某些政策的調控效果不理想感到焦慮。先后下發170余道文件,一方面說明決策層是根據物價變化在靈活調控;另一方面或許表明,之前出臺的某些政策調控效果不太理想,所以不斷出臺政策進行調控。政策也是鞭策,某些政策調控效果不理想也與主管部門、地方政府政策執行不力有關。
其三,復雜的國內外經濟形勢讓決策層比較憂慮,所以頻出政策應對。眾所周知,去年和今年是全球性通貨膨脹,中國CPI高企就有輸入性因素,這就增加了控制物價的難度。再看國內,原材料價格上漲、勞動力成本上漲,再加上宏觀經濟增長存在兩難或多難局面,無疑,出臺170余道文件就是為了應對復雜形勢。
我以為,這170道文件既說明物價形勢相當復雜,僅靠一紙政策調控很難達到調控效果,也說明我們的最高決策層心系物價、心系民生。據悉,為抑制豬肉價格,國家還曾連夜簽訂購進合同,將平價肉投放市場;方便面利潤本已較高還要漲價,政府立即出面制止;某日化用品企業號召全行業漲價,同樣被制止,并領到百萬元罰單。價格主管部門積極干預企業漲價的背后,很顯然都有國務院文件在督促、鞭策。
不過我們要看到,盡管行政調控頻頻出手,但有不少企業在行政調控之后依然在變相漲價。例如,方便面、日化用品漲價在當時被制止了,但沒過多久就悄悄漲價了,而且漲幅還不小。可見,行政調控某些物價的有效時間很短暫,這也讓行政約談、打招呼式的物價干預方式顯得很尷尬。
顯而易見,在市場經濟環境中,行政之手調控物價的空間有限,商品價格主要還是市場說了算。因此,調控物價最理想的辦法,一是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多運用法律手段,如提高價格法律法規的懲罰力度,落實反壟斷法;二是多利用市場之手平抑物價——行政之手也可以調控物價,但效果有限不宜多用,即使要用,也是稅收減免、信貸支持、財政補貼——行政約談、打招呼等方式還是盡量少用——不靈。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