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次符合銀企雙方利益,一方面,國內建筑、建材市場產能正日趨過剩。據資料顯示,截止2011年底,國內建筑業從業人員達4311萬人,當年完成總產值11.77萬億元,具有資質的等級的總承包和專業承包建筑企業達70414家,平均每家企業完成產值僅1.67億元,人均產值僅為27.31萬元,這相當于日本、美國等發達國家人均產值早就突破20萬美元來說,差距非常明顯。因此,為降低國內市場過度競爭、規避國內市場周期性低潮風險,國內建筑企業迫切需要“走出去”尋找發展空間。另一方面,我國對外儲備在2012年底已高達3.31萬億美元,各大銀行尤其是對外銀行也有迫切“走出去”投資的需求,采取“金融機構融資,建筑企業施工”的固定合作經營模式,不僅銀行境外投資的剛性需求得以滿足,而且建筑企業的海外業務份額,項目資金與收益才會有保障,這無疑是提升雙方“走出去”質量的最佳途徑。
再次是要符合發展中國家的融資需要。當前,亞洲、非洲、拉美等地區許多國家面臨著戰后重建、國家振興和大量的基礎設施建設需求。根據《全球建筑2020》報告預測,全球建筑市場將以年均4.9%的速度增長,到2020 年建筑業產值將增至12.7 萬億美元,其中新興國家建筑產值將在2011年基礎上增長110%,達到7 萬億美元,占全球建筑市場的55%。新興國家多數能源、礦產資源較為豐富,但普遍缺乏資金與生產要素,要靠國際援助與投資,大部分基建項目都需要外部融資支持,而西方發達國家近年來受持續不斷的金融危機影響,對外投資能力大為降低,這些因素將為我國資本、企業“走出去”帶來了機遇。
因此他提出了六點建議,即國家應鼓勵和引導外向型金融機構和建筑企業,就“銀行融資、企業總承包”開展合作;國家適度放寬對外向型金融機構的管理,給予適度自主權和裁量權;降低貸款利率;政府應持續加強與重點投資目標國的溝通交往,消除對方顧慮,為國內資本、企業“走出去”創造良好條件;國家有關部委應加大對國內金融機構、建筑企業“走出去”投資與承包工程的指導,積極規避經營風險;國家有關部委及時更新公共平臺信息,引導銀行和企業明確合作目標。(記者 李欣 宋靜麗)
|